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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正式收取 京城歌厅希望按点击率收费

北京商报     2008-12-26 00:00

上周六,广州共有30多家KTV签署了缴费协议,并且新的KTV版权收费标准在广州开始正式实施,而北京地区仍因“起诉事件”没有明确是否采用新收费标准。昨日(11月9日),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了解到,协会方面对北京第二批7家KTV就缴纳版权费起诉的案件仍在审理中,被告方面虽然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但对北京地区的收费标准表示“不服”,目前拒绝缴费的商家仍在与协会进行“博弈”。

  据了解,广东版权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京城KTV还在与音集协纠缠在官司之中,而究竟该如何收费也还在争论中。相关KTV商家表示,承认使用了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授权的歌曲来作为盈利手段是侵权行为,也表示愿意缴纳版权费,但对按照“包厢收取版权费”这一收费制度表示“不服”。有商家表示,“并不是每个包间每天都有营业,如果没有营业就不应该收取版权费”。

  而现在,广东地区已经开始逐步推行“精确计费”的收费标准。所谓“精确计费”就是指点播25首歌以内的,只收费4元;超过25首但少于90首的,超过的部分每首收0.12元;超过90首则不再收费,这样收费最低为4元/天/包间;最高为11.8元/天/包间,而且只对营业的包间进行收费,不营业的包间是不计费的,这样相比之前所有包间按照12元/天/包间的收费标准商家节省了不少的开支。北京一些仍未缴纳版权费的KTV商家表示,按照广东地区的这种收费制度,愿意按时缴纳版权费。

作者:于士凯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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